什么是外债?衡量外债是否适度的指标有哪些?

2024-05-18 22:23

1. 什么是外债?衡量外债是否适度的指标有哪些?

一、什么是外债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定义,外债是任何特定的时间内,一国居民对非居民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责任的负债,不包括直接投资和企业资本。根据我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定义,外债是中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或者其他机构对中国境外的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或者其他机构用外国货币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全部债务。
二、衡量外债是否适度的指标主要有
1、偿债率,即年还本付息额与年商品及劳务出口所创外汇收入总额的百分比;
2、债务率,指一国外债余额占年出口外汇收入的百分比例;
3、负债率,指一国外债余额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
4、偿息率,指年利息支付总额与出口所创外汇收入的百分比。
延伸问题:帮助您更好的了解外债的相关知识。
三、举借外债的目的
1、筹措资金,用于投资,以促进本国的经济增长,或用于弥补财政赤字。在经济开放条件下,一国的总投资应等于国内积累与利用国外资金,当国内积累不能满足其投资需要时,就有必要借用国外资金。因而,外债是由国内积累、国内储蓄与投资的差额引起的。
2、弥补暂时的外汇短缺。当一国出现国际收支不平衡,如出现经常项目逆差时,在不动用其储备的情况下,就可以利用外资来弥补,使其国际收支重新达到平衡。

什么是外债?衡量外债是否适度的指标有哪些?

2. 衡量外债是否适度的指标有哪些

外债,国家向外国商民或政府的借债,属于国债的一部分;一般不包括个人或私商向外商所借的债款。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定义,外债是任何特定的时间内,一国居民对非居民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责任的负债,不包括直接投资和企业资本。根据我国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定义,外债是中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或者其他机构对中国境外的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或者其他
机构用外国货币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全部债务。衡量外债是否适度的指标:
1、偿债率,即年还本付息额与年商品及劳务出口所创外汇收入总额的百分比;
2、债务率,指一国外债余额占年出口外汇收入的百分比例;
3、负债率,指一国外债余额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
4、偿息率,指年利息支付总额与出口所创外汇收入的百分比。
一、非法买卖外汇罪由什么构成
非法买卖外汇罪构成要件如下: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外汇的正常管理活动
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直接侵犯了国家对外汇的正常管理活动。行为人私自买卖外汇,而不是按规定卖给中国银行,必然减少国家的外汇储备,影响了国家对外汇的宏观管理,也破坏了人民币在国内市场上的唯一合法地位。同时,当前我国各大中城市普遍存在有外汇黑市,一些外币持有人在黑市上进行交易,以高于国家牌价的价格兑换外汇,也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减少了国家的外汇收入,极大地干扰了外汇管理的有效性和合法汇率的稳定性。
(二)本罪的客观方面主要是表现为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
非法买卖外汇的形式多种多样,归纳起来,大体有以下几种:
1、不通过外汇指定银行、外汇调剂中心而私自买卖外汇,根据我国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一切中外机构或者个人的外汇收入,都必须卖给中国银行,买卖外汇必须通过指定银行或外汇调剂中心进行。
2、私自买卖外汇额度。我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拥有一定的外汇使用额度,但必须在有关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但是,一些单位,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私自非法买卖所拥有的外汇使用额度,从中牟取非法利润,此种行为亦属于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
3、其他一些以合法形式作掩护而实质上是以人民币或实物非法交换外汇的变相买卖外汇行为。
(三)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
非法买卖外汇罪是一种直接故意犯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非法买卖外汇,而故意实施,以实现其谋取非法利益之犯罪目的。本罪的主观方面不包括间接故意与过失在内。
(四)本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具体来讲,包括我国的机构、单位和个人,外国驻华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来华的外国人。
二、注册公司后未实缴注册资本怎么处罚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公司一直不足额认缴注册资本,在公司遇到对外债务违约时,公司债务有可能演变为公司股东的连带偿还责任,另外还需要追究相关行政处罚责任。
1、注册资本是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承担债务的最高限度。以前是实收资本制,新注册公司需要足额缴纳注册资本,一方面提供公司运营的必要资金,另一方面用以保护和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其他债权人权益,出发点当然是好的,但是在实践中,往往由代办公司代为提供注册资金,公司注册成功后以各种名目抽逃出资,实质上和没有足额缴纳注册资本是一样的。在这种情况下,实收资本制改进为认缴资本制。
2、认缴资本制前提下,股东认可注册资本的数额即可,并承诺一定期限内足额缴纳。如果到期不足额缴纳,工商部门也会有追究机制,最主要的是,认缴了资本后,公司在遇到对外债务违约,不能足额偿还到期的对外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以其个人财务偿还到期债务。
因为股东有出资的义务,公司有使用资本的权利,公司此时又有对外偿还到期债务的义务。某种意义上,债务变相转嫁了。其实还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保护交易安全。

3. 衡量一国外债负担的偿债率指标是?

衡量一国外债负担的偿债率指标是? [ 标签:衡量 指标,偿债率,指标 ] A.外债余额/国内生产总值 
B.外债余额/出口外汇收入 
C.外债还本付息额/出口外汇收入 
D.外债余额/国民生产总值 问题补充  2009-04-14 20:49 选择哪个答案啊? 匿名 回答:2 人气:2 解决时间:2009-04-15 13:18 满意答案偿债率在衡量偿债能力中的作用 
  根据偿债率的一般标准,可以计算出一国在现有外汇收入的条件下借入外债的适度规模,或者在现有外债的基础上所要求的出口收汇规模。还要根据借款国的外汇储备、国内生产等综合考察。但是,在衡量偿债能力时,当年偿债率并不是唯一的依据。由于借款国各笔债务的期限、利率等条件不同,实际还本付息额各年不同,有的国家各年度的偿债率变化很大,当年偿债率并不是唯一的依据。衡量偿债能力时要考虑到这些因素。 

  衡量一国偿债能力,还要根据借款国的外汇储备、国际收支、国内生产等综合考察。或者在现有外债的基础上所要求的出口收汇规模。尤其是外汇储备,对于债务国来说,应该保持适度的外汇储备,如果外汇储备低于一定的程度,即使没有过多的债务也会出现清偿困难。有的国家还用其他比例作为债务监测的指标,如未清偿债务余额和商品劳务出口金额的比例、按人口计算的平均债务、未清偿债务余额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等。与其他债务监测指标相比,一般来说,偿债率的优点是能反映出优惠债务在债务余额中所占的比重,偿债率是一个临界线,因为优惠债务导致较小的偿债额;但缺点是不能反映因债务重新安排或拖延还本付息所尚未支付的偿债额。
答案补充 A 选C吧……

衡量一国外债负担的偿债率指标是?

4. 衡量一国外债负担的偿债率指标是?

偿债率在衡量偿债能力中的作用
根据偿债率的一般标准,可以计算出一国在现有外汇收入的条件下借入外债的适度规模,或者在现有外债的基础上所要求的出口收汇规模。还要根据借款国的外汇储备、国内生产等综合考察。但是,在衡量偿债能力时,当年偿债率并不是唯一的依据。由于借款国各笔债务的期限、利率等条件不同,实际还本付息额各年不同,有的国家各年度的偿债率变化很大,当年偿债率并不是唯一的依据。衡量偿债能力时要考虑到这些因素。
衡量一国偿债能力,还要根据借款国的外汇储备、国际收支、国内生产等综合考察。或者在现有外债的基础上所要求的出口收汇规模。尤其是外汇储备,对于债务国来说,应该保持适度的外汇储备,如果外汇储备低于一定的程度,即使没有过多的债务也会出现清偿困难。有的国家还用其他比例作为债务监测的指标,如未清偿债务余额和商品劳务出口金额的比例、按人口计算的平均债务、未清偿债务余额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等。

5. 衡量一国外债负担的偿债率指标是?

偿债率(debt servicing ratio),是指当年的还本付息额与当年出口创汇收入额之比,它是分析、衡量外债规模和一个国家偿债能力大小的重要指标。国际上一般认为,一般国家的偿债率的警戒线为20%,发展中国家为25%,危险线为30%。当偿债率超过25%时,说明该国外债还本付息负担过重,有可能发生债务危机。根据世界银行的建议,中国的偿债率应以15%为安全线。

以上答案应为C

衡量一国外债负担的偿债率指标是?

6. 衡量外债是否适度的指标主要有

1、偿债率,即年还本付息额与年商品及劳务出口所创外汇收入总额的百分比;
2、债务率,指一国外债余额占年出口外汇收入的百分比例;
3、负债率,指一国外债余额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
4、偿息率,指年利息支付总额与出口所创外汇收入的百分比。
一、国际债务怎么处理
国际债务可以通过国际商业账户回收来进行处理。国际商业账户回收指的是,通过与境外商业账户托收机构、律师事务所、侦探公司等的联系与合作,降低企业的风险率和坏账率,防范和规避因使用而产生的信用风险的合法商业账户追收服务赊销。《外债登记实施细则》第二条:外债系指直接从国外筹借并需以外国货币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全部债务。具体内容包括:1、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国农业发展基金会和其他国际性、地区性金融组织提供的贷款;2、外国政府贷款:指外国政府向我国提供的官方发展援助贷款;3、外国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指境外银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及银团组织等提供的贷款;4、买方信贷:指发放出口信贷的外国银行向我国进口部门或银行提供的,用以购买出口国设备的贷款。
二、融资性对外担保的形式有哪些
融资性对外担保的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如下;
(一)银行提供对外担保:为境内外机构提供的融资性对外担保余额实行指标管理,指标不超过本外币实收资本的50%或外汇净资产;取消融资性对外担保的资格条件限制;非融资性担保实施风险管理,要求被担保人或受益人中一方为境内法人,或至少一方是境内机构依法在境外设立或持股的机构。银行对外担保履约无需外管局核准。
(二)中资非银行金融机构:余额管理与逐笔核准相结合
(三)境内企业
1、被担保人须是担保人依法在境内外设立、直接或间接持股的企业;
2、被担保人不得为连续三年亏损企业,资源开发类企业除外;净资产应为正值;
3、对担保人的要求: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净资产与总资产比例不低于15%;
4、债务人以自身财产为自身债务担保无需批准;
5、担保履约逐笔核准,履约后追偿所得外汇资金结汇需经外管局逐笔核准;
6、签订对外担保合同后15日内到外管局办理登记
(四)注意事项
1、对外担保金额不受被担保人的股权投资比例限制
2、融资性担保项下主债务资金不得以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借贷等形式调回境内使用
3、非融资行担保可以不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权限和金额
4、取消担保人外汇收入要求限制
5、对外反担保:对境外机构提供的反担保纳入对外担保管理,为境内机构提供的反担保不纳入对外担保管理。
三、如何确定逃税数额及其比例
逃税数额,是指在确定的纳税期间,不缴或者少缴各税种税款的总额。逃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比,是指一个纳税年度中的各税种逃税总额与该纳税年度应纳税总额的比例。不按纳税年度确定纳税期的其他纳税人,逃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比,按照行为人最后一次逃税行为发生之日前一年中各税种逃税总额与该年纳税总额的比例确定。纳税义务存续期间不足一个纳税年度的,逃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比,按照各税种逃税总额与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期间应当缴纳税款总额的比例确定。
逃税行为跨越若干个纳税年度,只要其中一个纳税年度的逃税数额及百分比达到刑法第201条第1款规定的标准,即构成逃税罪。各纳税年度的逃税数额应当累计计算,逃税百分比应当按照最高的百分比确定。
但应注意的是,追诉时效不能一概从年底起计算。例如,逃税人在2015年3月10逃税,按纳税年度计算达到了法定标准,但其追诉时效应从2015年3月10日起计算,而不是从2015年12月31日起计算。

7. 外债的利弊

外债曾经是美国资本原始积累前使用的最主要的资金来源,也是新西兰、拉美国家修筑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但是,经济学上的“债务陷阱”理论也使得很多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政策等受制于债权国的意志。
  
 古典经济学派基本上对外债均持否定态度。他们更注重外债的弊端,认为外债使得未来征税更加困难;外债导致通货贬值;外债导致利润被债权国剥夺和“债务陷阱理论”等。代表人物有亚当.斯密、大卫.休谟、西斯蒙弟等。如,休谟曾说:国家若不消灭外债,外债将会消灭国家。西斯蒙弟说:对人类最有害的发明莫过于外债了。
  
 而现代发展经济学派更注重外债的客观作用。他们认为外债是经济发展的“引擎”,认为外债有利于刺激经济增长和经济复苏,有利于扩大就业等。代表人物有约翰.梅纳德.凯恩斯、阿瑟.赛西尔.庇古、保罗.安东尼.萨缪尔森等。如,罗格纳.纳克斯提出的利用外债打破贫困恶性循环的贫困循环理论。
  
 那么,如何理解外债的利与弊呢?简单说就是,外债的用途决定外债的利弊。外债如果用于战争、生活消费,甚至奢侈品消费,则外债弊大于利。外债如果用于投资,用于生产性消费,则利大于弊。
  
 外债的利弊分析,对于国家公债也好,个人的私债也罢,道理是一样的。

外债的利弊

8. 外债是怎么实现的?

外债的实现包括两个部分,外与债(先看完再说这是废话)只靠人民币是买不了外债的,买外债用的钱,如美元,是靠多年来的经济顺差(出口>进口)积累下来的,中国人把货物买到美国,换回来美元没法在国内花,所以找银行换人民币,所有银行都会把得来的外汇与央行换回人民币,于是美元就停在了央行手上,这就是外的部分
拿着现金不投资浪费着机会成本,于是央行就会找愿意接受这些货币的国家,如美国,他们总会需要美元吧,所以就把美元借给美国,然后换回来美元债券,这就是债的部分。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