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房屋质量验收规范是哪些样的

2024-05-19 20:43

1. 江苏省房屋质量验收规范是哪些样的

房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详解
1、门表面应该干净,不能有划痕和碰伤,门的割角、拼缝应该严密平整,门和墙体间缝隙的填嵌应该饱满。门的制作可以有偏差,但是偏差范围要在3毫米之内。毛坯房入户门和地面的留缝宽度不能小于3.5厘米。
2、通常情况下,业主应该检查门框安装是否牢固,门框和墙体连接是否严密,门框的表面有无异常毛刺、开裂、破损等情况。
3、还要检查门锁安装是否牢固,要是插拔是否平滑,锁芯转动是否自如。
4、业主一般关心比较多的问题是门的外观质量,比如门表面轻微的小刮花和碰伤等,严重的还有面板开裂、划痕等,这有可能是施工过程中对门造成了损坏,所以如果入户门和地面的留缝宽度不满足要求,那么业主可以要求返厂处理。门锁的问题一般会出现在装修使用期间,如果遇到锁打不开等问题,经过现场确认出现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退换。
5、加强质量体系的建设,让房屋工程能够有效的运转。项目部设立质检员,专门负责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施工队负责全队的质量检测工作,从而形成了一个质量管理体系。对质量管理人员还要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6、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要做到施工前的技术准备,认真做好图纸的会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房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操作规程,以科学来指导施工。对于土建和水电安装的施工,要互相配合,做好施工的记录,避免出现疏漏返工的现象,减少时候凿洞,同时提高施工质量。
7、对于每道工序的施工,都要进行技术交底工作,坚持三检制度,坚持上道工序质量达不到标准,下道工序就不能施工的原则。
8、为了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和项目管理的整体水平,使施工质量落实到实处。根据施工现场的有关图纸、标准和施工质量来布置工作,项目开工之前,每个工长要对自己的责任和任务要有清晰的认识。
9、工程质量的优秀,基础是物质供应质量,在材料的采购上,要双重的把关制度,工程上的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必须要求供方提供产品样本以及出厂合格证,试验室按照规范抽样试验,对特殊的材料要送到检测中心进行试验,通过试验数据以及提供的资料,再选择最好的供货单位。
结语:相信大家在了解了房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之后,对于施工工程方面也有了自己的见解,对于很多非专业人士来说,想要彻底了解清楚关于房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还是有一定难度的,所以只要了解一点基础就可以了。

江苏省房屋质量验收规范是哪些样的

2.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验收规则

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
一方面,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随之对于生活所 必须的 房屋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人们不断改善住房条件和居住条件正说明了这一点,从客观上给住宅工程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另一方面,国家现有的验收规范确定的验收方法是抽取一定的比例的房间(不少于10%,不得少于3间)进行检查验收,而对于住户而言,接受房屋后是100%的进行检查,从标准上形成了验收的差异性。
第三方面,目前商品价格不断攀高,人们倾其所有,甚至一生的积蓄才能购买一套住房,对住房质量的要求和期望都很大。
第四方面,由于市场原因,出现的验房师在检验的手段、检验的方法、取样的代表性等方面都不规范。
第五方面,《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已全面实施了二年,受到老百姓的赞誉和好评,但还需进一步深化,彻底减少甚至杜绝住宅工程质量通病。
综上所述,不论是客观上,还是老百姓的生活需要上,迫切需要政府出台深入民心的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措施,因此《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经我局专家技术人员的反复讨论和论证而正式出台。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的特点
我市制定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具有如下特点:
1、	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强
本办法除了正文外,附有相应的验收表格,每种表格均附有填表说明,每项检查都注明了检查方法和验收标准,所以操作方便,针对性强。
2、	操作简单
本办法最后形成的分户验收记录及验收合格标识仅有参加验收人员签字,没有验收单位盖章,这样,不仅强化了验收人员的责任,而且减少了逐一盖章的麻烦,在验收的过程中完成验收记录和验收合格标识,操作比较简单。
3、	充分体现了防治质量通病的要求
在验收标准上,除以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为依据外,更多的体现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的要求,是《导则》在住宅工程中贯彻落实的具体体现,是《导则》的升华。
4、	全面系统的反映了住户关心的质量问题
本办法的验收项目中含盖了建筑工程的各个部位,既突出了分户内的质量,也突出了与分户相连的公共部位的质量,从范围来讲,不仅包含了老百姓关注的渗水、裂缝等热点质量问题,也体现了给排水、电气设备等工程的质量,其内容全面系统。
5、	统一执行
本办法凡是南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均在五月一日后全面执行,包含郊区县都要执行。
分户验收操作程序
分户验收的操作程序:
首先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验收,监理单位的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的质量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等参加验收。
第二,验收的时间:
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组织竣工验收之前,施工单位提出竣工报告后进行。
第三,验收程序:
1、	建设单位组织人员并进行分工。
2、	对每一户进行检查验收。
3、	填写分户验收记录。
4、	形成分户验收合格标识。
5、	对公共部位进行验收。
6、	待单位工程所含的所有户数及分户所含的公共部位验收合格后,填写分户验收汇总表。
7、	竣工验收小组抽取一定的数量进行复核。
流程图: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这项工作如何开展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这项工作将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阶段
在宣传阶段主要除印发文件外,还召开建设、监理、施工等企业的相关人员参加的动员大会,同时利用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二阶段,组织培训阶段
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利用四月一日至五月一日一个月的时间,组织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的相关人员,分批分期的进行培训,使验收人员能够准确掌握验收的方法和验收的标准,为顺利开展这项工作创造条件。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
从六月一日起,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竣工验收的住宅工程均全面执行《分户验收办法》,不执行本办法的终止竣工

3. 国家房屋质量验收标准规定

房屋质量验收是有规定标准的。是为了保证房屋工程质量,规范设施工程。 建筑法 和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包括对地面周围、墙体表面情况、门窗安装、电源安置和安全插口、排水系统的合理性,露台阳台流水口等。下面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请阅读。 房屋质量验收标准: 一、 楼地面: 1、 空鼓: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房屋非常严重 参照标准:50209—2002 5.2.5规定地面空鼓不能大于400cm2,且不多于2处。 2、 踢脚线空鼓: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房屋非常严重 参照标准:GB50209—2002 5.2.8条规定空鼓长度不应大于300mm,且不多于2处。 3、 地面找坡: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卫生间地漏有积水现象。 参照标准:GB50209—2002 5.2.7条规定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4、 渗水、水渍: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卫生间水管边严重渗漏。 参照标准:GB50209—2002 4.10.10条规定严禁渗漏 5、地面面层观感: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有裂缝、起砂。 参照标准:GB50209—2002 5.2.6条规定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等 6、楼层地面高差: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高差为10-20mm。 参照标准:GB50209—2002 3.0.15条规定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为30mm) 二、 墙体 1、 空鼓: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房屋大面积空鼓。 参照标准:GB50210-2001 4.2.5条规定抹灰层与基层之接必须粘结牢固,应无空鼓、脱层、爆灰和裂缝。 2、裂缝: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房屋墙面有裂缝。 参照标准:GB50210-2001 4.2.5条规定抹灰层与基层之接必须粘结牢固,应无空鼓、脱层、爆灰和裂缝。 3、表面平整度: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房屋偏差较大 参照标准:GB50210-2001 4.2.11条规定允许偏差为4mm(按普通抹灰计)。 4、立面垂直度: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房屋偏差较大 参照标准:GB50210-2001 4.2.11条规定允许偏差为4mm(按普通抹灰计)。 5、涂料: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房屋涂料不均匀、掉粉、起皮。 参照标准:GB50210—2001 10.2.4条规定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 三、 门窗 1、表面质量: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房屋所有门窗污染严重、破损。 参照标准:GB50210—2001 5.4.8 条规定塑料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大面应无划痕、碰伤。 判定:为不合格。 2、门洞最小宽度、高度: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阳台单扇门偏差较大 参照标准: GB50096—1999 3.9.5条规定公共外门1.2米,护(套)门、起居室、卧室门0.9米,厨房门0.8米,卫生间、阳台门(单扇)0.7米,高度统一为2米 3、玻璃品种: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未用安全玻璃 参照标准: GB50210—2001 5.6.2条规定品种、规格、尺寸、色彩应符合设计要求,单块玻璃大于1.5平方时应使用安全玻璃(9.2.4条规定安全玻璃指夹层玻璃和钢化玻璃) 4、门窗扇安装: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无防脱落措施、开关不灵活 参照标准: GB50210—2001 5.3.4(铝),5.4.5(塑)条规定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5、框正、侧面垂直度: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偏差过大 参照标准: GB50210—2001 5.3.12(铝)条规定允许偏差为2.5mm 5.4.13(塑)条规定允许偏差为3m 6、门窗槽口对角线: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偏差过大 参照标准: GB50210—2001 5.3.12(铝)条规定小于等于2米,允许偏差3mm,大于2米,允许偏差为4mm;5.4.13(塑)条规定小于等于2米,允许偏差3mm,大于2米,允许偏差为5mm 四、 电气 1、电源插座数量: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所有房间都少插座 参照标准:GB50096—1999 6.5.4条规定卧室、厨房设置一个单相三线和一个单相二线的插座两组,起居室设置一个单相三线和一个单相二线的插座三组,布置洗衣机、冰箱、排气机械和空调器等处设置专用单相三线插座各一个。 2、卫生间插座: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有部分插座高度不足,未用接地线触头的保护形插座。 参照标准:GB50303—2002 22.1.3条规定潮湿场所采用密封型并带接地线触头的保护形插座,安装高度不低于1500 3、户内箱: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空开排版错误、标识不完整。 参照标准:GB50303—2002 6.2.8条规定接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确 五、排水 1、 通气管高度、位置是否合理: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出口4米以内有门窗未高 出门窗顶600mm或引向无门窗一侧;未高出屋面2米 参照标准:GB50242—2002 5.2.10条规定不得与风道或烟道连接。应高出屋面300mm.在通气管出口4米以内有门窗时,应高出门窗顶600mm或引向无门窗一侧。在经常有人停留的平屋顶上,通气管应高出屋面2米 2、排水管有无倒坡: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有倒坡 参照标准:GB50212—2002 5.2.3条规定生活污水管道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露台都无下水畚箕。 4、露台檐沟、底层阳台无疏水篦 六、楼梯、栏杆 1、扶手、栏杆外观: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栏杆有锈蚀。 参照标准:GB50210—2001 12.5.8条规定护拦和扶手表面应光滑,色泽应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2、公共楼梯平台净宽: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公共楼梯平台净宽不足 参照标准: GB50096—1999 4.1.4规定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且不小于1200,楼梯平台的结构下缘至人行通道的垂直高度不应低于2000 3、栏杆间距: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栏杆间距过大,未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 参照标准:GB50352—2005 6.6.3 条规定杆件净距不应大于110,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 4、公共楼梯梯段净宽: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公共楼梯梯段净宽净宽不足 参照标准:GB50096—1999 4.1.2规定七层和七层以上房屋不应小于1100,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小于1000 七、屋面 1、卷材收头: 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收头未用金属压条固定,无预留凹槽。 参照标准:GB50207—2002 4.3.13条规定天沟、檐沟、檐口、泛水和卷材收头的端部应裁齐,塞入预留凹槽内,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最大钉距不应大于900mm,并用密封材料嵌填封严。 2、瓦屋面: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南北屋面瓦片破损较多、瓦片未用钉子固定。 参照标准: 图集号:99浙J 15设计说明中要求 屋面坡度大于等于15度小于22.5度,所有周边瓦片用钉子固定。屋面坡度大于等于22.5度小于45度,所有的周边瓦片用钉子固定及每隔上下一排的瓦用钉子或搭扣(或称瓦片夹头)固定。屋面坡度大于等于45度小于等于51度,所有的瓦片至少用1枚钉子固定或搭扣固定。 3、露台分格缝: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南北露台无分格缝。 参照标准: GB50207—2002 4.3.19条规定水泥砂浆、块材或细石混泥士保护层与卷材防水层应设置隔离层,刚性保护层的分格缝留置应符合设计要求。6.1.4条规定细石混泥土防水层的分格缝,应设在屋面板的支承端、屋面转折处、防水层与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其纵横间距不宜大于6m。分格缝内应嵌填密封材料。 八、烟道 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露台有排烟道,且高度不足2米。 参照标准:GB50352—2005 8.2.4条规定通风系列就符合下列要求:2 废气排放不应设置在有人停留或通行的地带。GB50242—2002 5.2.10条规定应高出屋面300mm.在通气管出口4米以内有门窗时,应高出门窗顶600mm或引向无门窗一侧。在经常有人停留的平屋顶上,通气管应高出屋面2米 九、预留洞 1、强排孔设置: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卫生间无强排孔。 参照标准: GB50096_1999 6.4.3条规定无外窗的卫生间,应设置有防回流可构造的排气通风道,并预留安装排气机械的位置和条件 房屋验收质量有严格的法律规定。从地面、墙面、门窗、排水、电源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公共楼梯栏杆也有很标准的规定。特别是预留洞、卫生间里的排孔,无外窗的卫生间,应设置排气管道口,并且预留排气设置和条件。

国家房屋质量验收标准规定

4. 国家房屋质量验收标准规定

国家房屋质量验收标准规定如下:1、房屋的主体结构符合安全标准;门外表应干净,不得有划痕、碰伤,门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门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应饱满等;2、房屋的建筑材料符合要求;五金件及开启检查:要求开关自如平稳,推拉自如,轨道件安装牢固,关窗后不漏气;3、水电工程符合规划设计和标准;4、消防工程符合规定的标准。房屋验收合格的条件如下: 1、开发商取得 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 施工许可证 、商品房销售 许可证; 2、房屋已经竣工验收; 3、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4、供水供电供热等相关基础设施已经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5、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承担责任。

5.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是什么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是什么?
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五十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第五十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五十六条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七条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五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第五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六十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江苏省人民政府对于住宅工程质量进行检验的规程里,对各项建筑,和设施,都有着详细的规定。同时,建筑方在修建的时候,必须把工程质量放在第一位,绝对不可以以任何借口,影响住宅的工程质量。住宅工程质量事关民生,大家一定马虎不得。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是什么

6. 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主要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各房屋工程竣工验收应达到如下标准:
一、建设完成标准见交房标准
二、楼地面
三、室内墙面、顶棚
四、门窗工程
五、楼梯(包括户内楼梯)
六、阳台
七、防水工程
八、安装工程
1、水、电、暖、燃气等各种预留接口处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如注明给水、热水、电视、电话、安防等。计量仪表安装位置适当。暖气干管标识供回水方向;散热器支管标识供回水方向。
2、墙体、地面等处的暗敷管线应做与实际位置相符的明显标志,注明种类和水流方向。暗敷管道保护层厚度符合设计要求。
3、卫生洁具、明装管道、散热器等明装设施安装牢固、面漆色泽均匀,无脱落、起泡,无锈蚀。
4、给排水、采暖管道不得有跑、冒、滴、漏情况,穿楼层及墙体处不得有渗、漏、透现象,排水管道畅通。
5、开关、插座接触良好,位置适当(卫生间开关宜安装在门外开启侧墙体上),其面板紧贴墙面、安装牢固端正,表面洁净。
6、同一室内的相同插座面板应在同一水平标高上,高差小于5㎜。
7、接线箱、配电箱开启灵活、锁具完整、回路标注清晰,配电箱内应附系统图及接线图,箱内元器件使用正常。
8、明设避雷线支架牢固,间距适合,不应有锈蚀现象。接地电阻阻值符合设计要求。
9、消防设施齐全,消防箱无受损、附件配置齐全,消防标志正确、醒目。
10、电梯所有电气设备及导管、线槽的外露部分均有可靠接地,起落运行平稳,信号显示正常。
11、电梯层门、强迫关门装置动作正常,轿箱内洁净、无损坏、并应有紧急求助功能。
九、建筑物外墙面
十、其他工程
十、其他工程
1、散水宽窄一致,面层抹灰密实、平整、无裂缝,沥青灌缝密实、均匀、无污染,散水边土方回填密实,雨水疏排及时。
2、室外台阶及楼梯踏步应上下舒适,踏步上下时无过高或过低感觉。
3、单元门、防火门、车库门、防盗门每栋楼必须一致,安装螺栓不外露,表面洁净,无污染、无碰撞、无锈蚀、无变形,开关灵活。
4、楼牌编号位置统一,固定牢固、整洁,统一制作安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五十三条  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7. 住宅根据相关的规定房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住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如下:
1、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1.1现浇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2、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1.2砖砌体(混水)工程〕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3、门窗安装质量(2.1铝合金门窗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4、门窗安装质量(2.2塑料门窗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5、门窗安装质量(2.3木门窗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一、施工工程质量验收材料有哪些
施工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1、地基验槽记录;
2、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6、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7、线路敷设验收报告。
二、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对已竣工的地面工程的验收,应检查所用材料的合格性,地面工程的面层,不得有爆灰和裂缝、空鼓等缺陷。一般地面面层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面各层的强度和密度以及上下层结合的牢固性、地面各层的坡度、厚度、标高和平整度、板、块材间缝隙的大小以及填缝的质量、不同类型面层的连接,面层与墙和其他结构构部件,如地沟、管道等的结合以及图案等。各层表面与水平面或与设计坡度的允许偏差为房间相应尺寸的0.2%,且最大偏差不得超过3%,供排除液体、带有坡度的面层应做泼水检验,并以能排除液体为合格,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五十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住宅根据相关的规定房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8. 房屋质量规定的验收标准是什么

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的内容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二)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
(三)符合工程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内容;有完整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的工程建设技术数据及档案图纸材料;
(四)有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的质量合格证件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五)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或优良等;
(六)有工程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
一、保修期规定
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工程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开发商在质量保证书上注明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保修期从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之日起算。在办理房屋交付和验收时,必须有购房者对房屋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的签字确认。
二、房屋质量问题如何投诉?
(一)找开发商协商
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最终责任。开发商与购房者的质量关系通过《商品房购销合同》和《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来约束,如果购房者因质量问题要求赔偿损失,应由开发商向购房者赔偿,开发商再根据质量原因依照合同约定追索责任单位赔偿。
(二)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于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问题,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
(三)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起诉开发商。